中科白癜风医院善行天下 https://m.39.net/baidianfeng/a_6010261.html 来源:最高检网站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杨银明)“之前院子里堆着好多废弃桶,味道也难闻,大家经过这里都要捂着鼻子。现在垃圾清理干净了,空气清新了。”近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某场院门口,面对前来回访的建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村民们介绍起这段时间的变化。 年12月,建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时,发现辖区内某场院附近气味刺鼻,严重影响了周边空气质量。检察官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查获余吨生产废料及化工废料。 经查,年6月至案发,郭某、申某在没有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租赁了两处场院,低价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河南某公司副总经理齐某(另案处理)以每吨元的处置价格将该公司余吨生产废料转包给豆某,豆某又以每吨处置费元的价格将这批生产废料转包给了郭某和申某。郭某、申某明知是危险废物,仍非法操作,将生产废料倒入沉淀池中提取沉淀物,又将沉淀物掺杂到其他垃圾中送往垃圾发电厂焚烧,并将废水直接倾倒入水井,造成土壤、地下水、空气污染。年1月10日,建安区检察院依法对郭某、申某、豆某批准逮捕。 “郭某等3人的行为导致了污染结果的发生,且郭某、申某所租赁的场院内尚有近吨危险废物未得到妥善处置,持续威胁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人应依法承担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建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相关办案人员介绍,年6月10日,该院依法对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7月12日,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郭某、申某、豆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各并处罚金2万元,3人共同承担危险废物处置费万余元。 郭某等3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河南某公司(另案处理)的处置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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