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年1月份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截至期限的通告 发布日期:-01-13 消息来源: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税法规定,年1月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截止期限为年1月19日。如逾期未抄报税,您将无法继续开具发票,且19日后无法通过互联网进行抄报税,可能为您带来不便。请您注意抄报税截至日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以免影响发票正常开具。 特此通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年1月13日 河南天一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会计培训、代理记账、审计验资、工商代理、承兑贴现、银行调贷 公司治疗白癜风最好的药白癜风好治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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