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许昌7月9日电 许昌春秋广场3.15活动日现场,投诉人张先生于3月13日在长葛某商场超市购买一袋儿童豆奶粉,回家后发现其包装袋上生产日期为3月20日,怀疑商家把过期食品重新包装上市,到商场索赔时维权不成反惹了一肚子气,就投诉到工商部门

长葛市工商局成功查获虚假标签食品案

对长葛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处理投诉行动快,力度强的执法行为,《许昌晨报》3月20日第六版:“买袋穿越豆奶粉获赔500元”的文章专门做了表彰报道(关潼 通讯员 周清华)

【 进入论坛 】 【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据调查,3月10日,被投诉商场超市负责人员向供货商韩某(已另案处理)下了订单,需订购黑牛儿童ad钙豆奶粉80袋,3月12日韩某送了48袋(规格:460g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每袋购进价9.10元3月13日上午,投诉人在商场超市以每袋9.9元价格购买了1袋豆奶粉,尔后发现该豆奶粉的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5.03.20投诉人向商场索赔未成后,商场随即将尚未售出的47袋黑牛儿童ad钙豆奶粉全部下架,发现其中6袋的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5.03.20剩余的41袋生产日期标注为:2015.01.10,商场立即将涉嫌过期的41袋黑牛儿童ad钙豆奶粉退还给了供货商韩某

时间:2015-07-09 15:42:14来源: 中新网河南新闻【 打印 】 【 关闭 】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涉嫌销售虚假标签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同时参照《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六十七条:“货值金额二千元以下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河南省省教师教育网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分别对当事人某商场超市和供货商韩某处以罚款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8元,没收豆奶粉7袋的处罚两起案件的结即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又净化了食品市场,杜绝了涉嫌过期食品再次流向市场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长葛市工商局经检大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被投诉单位检查,发现涉案豆奶粉已经下架,投诉情况属实,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工商部门协调当场赔偿投诉人经济损失500元,对被投诉商场和供货商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依照相关规定对涉案的两个当事人处以罚款1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8元,没收虚假标签的豆奶粉7袋的行政处罚

韩某是2014年11月26日经长葛市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零售2015年3月17日河南省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当韩某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了检查现场没有发现虚假标签黑牛儿童ad钙豆奶粉据当事人讲:2015年2月底,韩某到郑州万客来食品城还帐时在城外一推三轮车的陌生人那里购进3箱(1*16袋)黑牛儿童ad钙豆奶粉(规格:460g),每箱购进价130元当时当事人随手抽出一袋看了生产日期是2015年元月10日,与包装箱上的生产日期一致3月12日韩某向该被投诉商场超市送了48袋(规格:460g),每袋销售价9.10元3月13日,投诉人张先生在商场超市以每袋9.9元价格购买了1袋豆奶粉后发现该豆奶粉的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5.03.20商场将41袋豆奶粉退还韩某后,当事人韩某已将其作为废品处理了


白癜风的治疗方法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nanshengzx.com/hnxx/303.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