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03-20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教育厅办公室发布时间:-03-2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科研积极性,形成严谨、务实、科学、求真的学术风气,建设一支品德好、业务精、科研能力强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参考《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可在省基础教研室 申报结项的课题必须是经我厅批准立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期满,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组织管理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核、推荐。省教育厅从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发文公布立项课题。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评奖等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基础教育教研机构具体负责研究项目选题发布、培育指导、过程管理和结项评审工作。 三、立项申报要求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主持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并完成过两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内已有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主持新的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项研究,前两名主要成员必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含主持人在内的课题组前三名须提交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省辖市、直管县教研机构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还。不符合资格要求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申报立项的数量。每个省直管县限报8项;每所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限报3项。各省辖市限报数量如下: 省辖市数量(项)省辖市数量(项)省辖市数量(项)郑州市8开封市8洛阳市8平顶山市60安阳市60鹤壁市36新乡市66焦作市66濮阳市8许昌市8漯河市36三门峡市2南阳市8商丘市66信阳市66周口市78驻马店市66济源市16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8号),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今年我厅研究项目继续单列“德育”学科类别,评选0项优秀德育课题立项,各省辖市可在上述限报数量基础上多报2项德育课题,省直管县、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可多报1项德育课题。 安全教育课题自今年起,由各地教育局安全部门在规定限额范围内汇集相关课题材料,交于当地基础教研部门;由基础教研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课题可随当地其他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一并交省基础教研室。 四、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立项材料各单位需报送纸质《立项申报书》1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A纸.doc文件格式双面打印、不单独装袋)。 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和结项鉴定审批书(.doc文件格式)打印件各3份。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作品、证书复印件、资料等,详细整理要求请参照《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研究成果一律用A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省辖市、直管县教研机构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单位公章,原件退还。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用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教研机构须提交《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1份(.xls文件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根据国家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从本年度开始,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将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查重)。因此立项材料(立项申报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与结题材料(含结题鉴定审批书和课题研究报告)均须同时报送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相关电子文档的格式可在省基础教研室“科研管理”栏目下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我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时间:年6月29—7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12号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科研管理办公室(13室)。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伟东 汪豪浩 - 电子邮箱:hnjysktb sina.cn年3月13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nanshengzx.com/hnxx/1287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