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国地税信息关联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切实减轻您的办税负担,按照中办、国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依据《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经过协商,决定对部分办税事项信息实现一次采集,国地税共享共用。届时,您在办理税务登记、账户账号报告和财务制度备案等相关事项时,仅需向一家税务机关(国税或地税)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无需在两家税务机关重复提交,将节约您的办税时间。

为尽快实现“一次采集、共享共用”的目标,需要您及时打开《国地税信息关联操作手册》(详见附件),按操作步骤进行信息关联。

请您在年12月8日前,配合税务机关完成国地税登记信息的关联工作。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附件:国地税信息关联操作手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年11月22日

纳税人端操作手册

一、已使用国税网厅用户

如果您已是国税的网厅用户,请通过“一体化办税”客户端操作:

(一)您登陆“一体化办税”客户端后,系统自动弹出“国地税登记信息确认采集栏”,可此页面上录入地税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如下图所示:

(二)若您录入的地税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错误,则页面自动弹出信息提示,如下图:

(三)若您录入正确,则系统自动带出地税纳税人名称,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系统自动弹出“操作成功”提示,如下图:

注:已采集成功的纳税人以后再次登陆网厅时,系统将不再弹出此“国地税登记信息确认采集栏”。

二、未使用国税网厅用户

如果您还不是国税的网厅用户,请登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操作:

(一)您可在外网省局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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