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诚信企业 http://m.39.net/disease/a_6105611.html 近日,桐庐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公布。旨在进一步明确我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团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标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适用范围桐庐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 集中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委托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采购;教育设备和医疗设备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部门集中采购,也可委托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采购。如需委托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采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货物类预算金额在万元(不含)以下的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协议定点系统进行采购,达到万元(含)的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当委托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采购。服务类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协议定点系统进行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协议采购、定点采购、全省统一集中采购和省卫生计生委采购项目以外,预算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进行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至万元(不含)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以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在线询价系统或反向竞价系统进行采购,也可以委托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采购;预算金额达到万元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当委托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采购。 预算金额在0万元(含)以上、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原则上应当委托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采购。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在1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分散采购。纳入分散采购预算的项目,采购单位可依法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依法委托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对预算金额在万元以下、规格标准较为统一、现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类分散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以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在线询价系统或反向竞价系统进行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年度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类项目,采购单位可以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组织采购(网上超市未上架的商品除外)。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预算金额达到万元(含)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县政府批准。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详见《桐庐县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附件二)。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nanshengzx.com/hnsh/1348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