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采购在线监管,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近日,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在优化省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的基础上,全面优化市县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核环节,优化法定审核程序,提高全省政府采购效率。 一是实现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自动备案全省全覆盖。改变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申请备案方式,实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自动备案。采购人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依法确定政府采购方式,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报送,系统自行产生政府采购编号,完成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采购单位即可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改进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采购审批流程。采购人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时,若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或者采购进口产品的,系统自动提示并转入审批环节,采购人按要求上传审核申请和相关资料,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批,方可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公开招标失败需要变更其他采购方式的,系统开设专门窗口进行变更申请审批。 三是优化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流程。为解决合同公告与合同备案重复录入上传信息问题,将合同公告与合同备案合并进行。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功能,同时实现合同公告和合同备案,采购人不再重复录入合同备案信息。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实行自动公告和备案,财政部门不再审核。 与此同时,文件要求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对于未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个别市县,制定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工作整体推进方案,争取今年底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辖区全覆盖。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nanshengzx.com/hnsh/1238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