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各类市场主体 报送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各类市场主体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年12月31日前在河南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信息;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信息;6.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7.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五、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北京中科中医院好不好北京有白癜风专科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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