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经省政府新闻办批准,河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环保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朝军发布第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4项内容。 第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今年第一季度,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7天,占比为40.6%,同比增加6天,上升6.7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为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20微克/立方米,下降11.2%;PM2.5平均浓度为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全省10个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50天,占比为55.4%,同比增加20天,上升22.3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为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52微克/立方米,下降29.7%;PM2.5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24微克/立方米,下降23.1%。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从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来讲,全省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5.8%。其中,安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平顶山、濮阳、南阳、信阳、周口、郑州、汝州、滑县、永城、固始达标率在80%以上,开封、焦作、济源、洛阳、新乡、商丘、驻马店、巩义、鹿邑、新蔡、达标率在60%以上,鹤壁、兰考、长垣、邓州达标率在60%以下。 从国家考核断面来讲,全省94个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57个,占60.6%,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2.1%的目标;劣Ⅴ类水质断面6个,占6.4%,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8.1%的目标。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改善,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增加8个,增加8.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13个,减少13.8个百分点。在环保部近期通报的水环境质量同比改善城市前10名名单中,我省开封和商丘分列第5和第10名。目前,全省大江大河基本消除黑臭现象,淮河干流、黄河干流都保持在Ⅲ类,海河流域污染明显减轻,长江流域出境水质都保持在Ⅳ类以上,整体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按照地表水饮用水源地28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23项因子进行评价,全省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均为%。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我省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了行动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我省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加快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加快依法推进燃煤散烧治理、严格扬尘污染治理、严格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严格大气污染防治在线监控等7个实施方案和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网格化管理、建设工程“三员”现场管理等保障制度,进一步强化细化了治本治标措施,明确了今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三个加快治本”、“三个严格治标”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治本上,三条战线齐头并进:一是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供暖建设。全省各地结合实际,抓紧落实集中供暖和清洁取暖规划建设任务,20个有集中供热供暖任务的市(县),已完成供热方案审批的11个,完成新增供热面积万平方米、新增管网长度47公里、新改建换热站43个;全省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已完成台。二是彻底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取缔行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的标准,坚决予以取缔。截止3月31日,全省已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家。三是加快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对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条件的乡村地区,实行煤炭专营和清洁型煤定点配送销售政策,确保清洁型煤全覆盖。全省11个省辖市、7个省直管县已完成洁净型煤能力建设方案的制定,已开工建设13家,全省已关闭或改造现有民用散煤销售点家,依法取缔非法散煤销售点个,罚没劣质散煤吨。 在治标上,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一是狠抓扬尘污染管控。强化扬尘污染监管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建立完善“工地开复工验收、扬尘在线监控、污染防治预算管理”三项机制,对开工面积大或拆迁施工等高排放的工地实行网格员、管理员、监督员“三员”现场管理。二是严格污染管控及错峰生产。全省95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已完成治理66台,完成率为69%;24家钢铁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治理任务,已完成治理14家,完成率为58%;24家钢铁企业清洁生产改造任务,已完成治理3家,完成率为12%;家水泥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治理任务,已完成治理74家,完成率为30%;全省家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有机化工、汽车制造、医药、农药、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企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已完成治理40家,完成率为13.5%;对全省家重点涉气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已落实驻厂人员人。三是强化监测监控和现场监管。城市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建设情况,已确定在郑州市和安阳市试点,目前已启动站点选址工作。县级空气监测站,应建设个,已全部完成;其中,完成与省平台联网个,占86.7%。重点乡镇空气监测站,应建任务个,完成建设35个,占11.3%。微型环境空气监测站,已初步核定建设数量为个,完成建设个,占12.9%。重点涉气企业自动监控基站,应建设任务量个,完成建设个,占13.5%。实施网格化监管,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网格化按照乡镇、村、末端三级建设,已建立网格12个,落实网格长12人、“三员”人;对个规模以上土石方作业工程项目实施“三员”管理,目前已配备“三员”人。 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1月7日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总结表彰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以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紧密结合全省水污染防治“1+2+9”攻坚方案的部署,抢抓工作推进,攻坚战成员单位和全省各市县积极行动,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省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重点工程实现了任务进度和时间进度同步。 一是全面推进各项任务实施。省攻坚办结合“1+2+9”系列文件,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消除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搬迁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南水北调和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等7大类67项攻坚管理台帐清单,明确了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了对各地、各部门和6个攻坚战联合督导组的工作信息调度机制,从横向、纵向多方面调度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全面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全省条黑臭水体,初步完成整治任务的有65条,正在整治的34条,未开工整治的32条。洛阳、平顶山、漯河、济源4市工作推进较快,信阳、周口、焦作、开封4市工作推进较慢。 三是全面推进水环境质量管理。采取致函政府、水质预警、跟踪督办等综合措施,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责任,有效防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保障全省水环境安全;在对往年总磷超标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后,提出了总磷超标市级、省级预警和应急条件,建立了地表水总磷因子预警制度;通过河南日报、大河网、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河流进行曝光;研发水环境质量手机APP软件,为水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管理。制定了南水北调和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攻坚管理台帐清单,强化了信息调度,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开展了对全省8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中反映的问题,督促各地整改。 第一季度全省环境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全省共立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起,已下达处罚决定起,罚款金额.43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79%、.67%和.16%。全省按照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连续处罚3起、查封扣押38起、限产停产7起、行政拘留起共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8起共9人。 传播环保理念、倡导生态文明,推进三大工程、共建美丽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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