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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国银保监会

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年第10期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是普惠金融的主要目标。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金融业支持现代经济体系建设、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体现,是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和金融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的重要途径,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发展普惠金融”确立为国家战略。年末,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年)》。近年来,面对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地方政府、市场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协力、砥砺前行,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良好开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作为首次由政府部门对外发布的普惠金融白皮书,该报告总结了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意义、主要成效和基本经验,从发展多层次普惠金融供给、构建市场化经营模式、创新普惠金融产品服务、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金融知识教育等方面介绍了普惠金融发展举措,客观分析了当前发展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未来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的思路。

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一是乡镇一级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截至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营业性网点22.76万个,较年末增长8.5%,银行业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5.99%,25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实现“乡乡有机构”。农业保险乡村服务网点达到36.4万个,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5%,村级覆盖率超过50%。

二是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年末,全国共有ATM机96.06万台,POS机.86万台,分别较年末增长84.7%和.3%。全国基础金融服务已覆盖53.13万个行政村,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为96.44%,较年末上升13.6个百分点,15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实现“村村有服务”。截至年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覆盖10.6亿城乡居民,较年末增长.4%。

薄弱领域金融可得性持续提升。一是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断提升。截至年末,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下同)余额30.74万亿元,较年末增长73.1%,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4.5%;为万户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较年末增长21.7%。每年实现增量、增速、户数和申贷获得率等监管考核目标。

二是“三农”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截至年末,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30.95万亿元,较年末增长48.2%,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4.6%;其中农户贷款余额8.11万亿元,较年末增长80%;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余额17.03万亿元,较年末增长33.1%。年农业保险参保农户数量2.13亿户次,承保农作物21亿亩,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84.1%,较年上升39.7个百分点;提供风险保障2.8万亿元,较年增长%。

三是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鼓励银行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资源集中区域设立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服务的特色专业机构。截至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家,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2.95万亿元。

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一是通过基础账户和银行卡的普及降低“金融排斥”。-年,全国人均拥有的银行账户数由4.1个增加到6.6个,全国银行卡人均持卡量由3.1张增加到4.8张,其中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由1.74张增加到2.97张。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理的非现金交易人均.35笔,近三年平均增速达到36.4%,移动支付交易人均27.16笔,近三年平均增速达到.7%。

二是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率。银行业积极运用新型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渠道,拓展服务深度,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便利性。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线上信贷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完善贷款审批流程,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开通小微企业开户绿色通道,合理压缩企业开户时间。建立续贷业务配套机制,创新续贷产品,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银行业持续减费让利,降低普惠金融融资成本。年,大中型商业银行共对普惠金融客户取消收费项目个、对个项目实行收费减免,全年减费让利总金额约.74亿元。伴随新技术渠道的使用和金融乱象的治理,银行业小额、分散融资服务的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随着“随借随还、按日计息”贷款产品的增加,客户能根据实际需求灵活安排借款、还款,借款成本有效降低。推动大中型银行发挥带动小微企业整体融资成本降低的“头雁”效应。

金融扶贫攻坚成效显著。一是扶贫小额信贷发展迅速。将扶贫小额信贷作为银行业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公平、持续、有效的信贷机会。截至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余额.96亿元,户均贷款4.11万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44万户,占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25.81%。

二是加大扶贫开发信贷支持力度。着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扶贫开发项目贷款,截至年末,扶贫开发项目贷款余额.01亿元。易地扶贫搬迁信贷投放力度加大。截至年末,开发银行和农发行累计发放中央贴息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达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超过万人。

三是保险健康扶贫成效显现。推动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众适当倾斜,降低起付线、放宽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水平。积极开展贫困人口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截至年末,保险公司在全国25个省(区、市)个县(市)承办了针对贫困人口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覆盖贫困人口万人。积极参与经办社会救助,截至年末在全国个县(市)开展了医疗救助经办项目。

多措并举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深化体制改革,发展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供给。一是强化大中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要求,原银监会牵头有关部门按照商业化运作、条线化管理、专业化经营、差异化发展、分步骤实施、配套政策支持的原则,积极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目前,五家大型银行均搭建了垂直的条线化服务体系。同时,农业银行形成“三农金融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的服务体系,中国银行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形成了“1+2”的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大中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年末,大中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包括小微、“三农”、“双创”、扶贫、校园助学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97万亿元,增长9.63%,同比多增1.16万亿元。与此同时,农业银行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邮储银行基本实现三农金融事业部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二是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开发银行和农发行立足扶贫金融事业部管理框架,加大扶贫支持力度。农发行继续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支持力度,年累计发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贷款.2亿元。开发银行继续发挥助学贷款主力银行地位,截至年末,累计为万人次发放助学贷款亿元,覆盖26个省(区、市),县区覆盖率78%,高校覆盖率%。

三是引导地方法人机构回归普惠业务本源。引导村镇银行布局中西部地区、产粮大县和小微企业聚集地区,鼓励和优先支持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空白乡镇、国定贫困县、省定贫困县以及中西部、老少边穷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推动村镇银行县域覆盖面稳步提升,截至年末,全国村镇银行已覆盖31个省(区、市)的个县,县市覆盖率68%,全国个(不含西藏)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中已覆盖个。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利用人缘地缘优势,探索采用专门部门、专营中心、专业支行等形式,突出发展普惠金融的专业化、专门化和本地化定位,截至年末,城市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家、小微支行家。

四是发挥保险公司保障优势。推进农业保险稳健快速发展,已有33家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全面实施大病保险,5年来大病保险已赔付超万人次,年全国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平均提升了13.99%。积极开展贫困人口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年共赔付22.84亿元,赔付人数万人,部分地方将贫困人口自负医疗费用降低到10%以内,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面向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行业和低收入群众发展小额人身保险,目前已覆盖全部31个省(区、市)的1.1亿人。

五是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截至年末,挂牌公司共计30家,其中中小微企业占比94%。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年交易所市场中小微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只,融资金额亿元。

六是发挥各类新型机构补充作用。推动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色功能,通过厂商租赁等方式促进小微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截至年末,小微企业租赁业务余额.39亿元。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小额、分散”原则,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需求,截至年末,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亿元,近一半贷款余额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引导融资担保公司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截至年末,全国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在保余额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融资在保余额43亿元、户数48万户,涉农融资在保余额亿元、户数45万户。

健全工作机制,构建普惠金融市场化经营模式。一是强化基层党政组织和金融机构协同,破解服务难题。多地创新采取了金融机构与基层党政组织相结合的形式,共同搭建起政银融合的农村金融服务平台,有效疏通了农村金融毛细血管。湖北省依托政府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立金融网格化工作站,河南省建立由县金融服务中心、乡金融服务站、村金融服务部构成的“三级联动”服务体系,青海省通过“银行物理网点+‘双基联动’信贷工作室+流动服务车”模式实现了对游牧人群的追随式服务等。

二是引导完善内部经营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原银监会持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专业化经营机制建设,在前期小企业授信“六项机制”、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四单原则”的基础上,指导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时建立“五个专门”经营机制,指导银行制定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年进一步将相关要求扩展至普惠型涉农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目前,国有大型银行均围绕普惠金融业务制定了专门信贷计划,安排了专项激励费用,提高了考核分值权重,制定了尽职免责办法,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给予相应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

三是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提升服务动力。出台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坚持“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引导和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建立全国、省级和市(县)三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稳步扩大业务规模。目前农担公司共计实现在保余额.3亿元,在保项目12.43万个。发挥保险增信作用,探索形成了“政府+银行+保险”的小额信贷风险共担模式。各地探索建立小微企业贷款及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如浙江省台州市采取了政府出资为主、银行捐资为辅的方式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建立了银政风险共担机制。

聚焦薄弱领域,创新普惠金融产品服务。一是推进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缓解资金周转难题。原银监会持续加强政策引领、强化监管检查、完善配套机制,积极引导银行业开展续贷业务,解决企业贷款期限与实际经营周期不匹配的问题,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减轻企业短期高成本自筹资金压力。目前,大型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均已开展续贷业务,四川、福建、江苏、浙江、广西等省(区)续贷业务开展机构占比达60%以上。

二是依托核心企业,以供应链金融实现批量营销。银行通过与核心企业信息互联,高效、及时地获取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数据,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及核心企业增信措施,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既可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又可对供应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进行批量授信、批量开发。农业银行“数据网贷”通过“核心企业推荐+历史数据分析”,向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集群客户提供全流程线上化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三是完善贷款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原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客户,探索运用零售业务管理技术,在合理评估风险的前提下,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政策和流程。浙江泰隆银行通过移动终端加流水线分工,完成一笔新增贷款手续最快30分钟,续贷仅需3分钟。

四是创新农村抵押贷款,缓解“缺抵押”难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个县(市、区)开展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在59个县(市、区)开展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在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完善林业抵押贷款政策,截至年末,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亿元,缓解了农户因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而贷款难的问题。

五是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促进精准扶贫。年,国务院扶贫办、原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启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年,原银监会牵头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要点,即“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扶贫小额信贷产品问世以来发展迅速,在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是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经济转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科技企业特点,探索建立有别于传统信贷业务的科技金融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业务流程、风控手段以及保障体系。截至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创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7万亿元和0.6万亿元,较年初分别增长22.9%和20.4%;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投贷联动项下科创企业贷款余额.6亿元。

七是推广创业担保贷款,扩大受益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推广创业担保贷款,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扩面提标增质支持就业创业工作。截至年末,全国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亿元,全年累计发放亿元。

八是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保险需求。保险公司积极创新产品、营销渠道和服务模式,支持农业发展。年共开发出农业保险产品个,涉及类农产品。价格保险标的扩大到包括生猪、蔬菜、粮食作物和地方特色农产品共4大类72个品种。指数保险已备案19个省(区、市)57款天气指数保险产品,标的涵盖玉米、水稻、小麦、花卉、蔬菜、水产、果业、茶叶、橡胶等农产品。制种保险开办省份达29个,保险标的从单一的水稻扩展至玉米、小麦和蔬菜等多个品种,保险责任从传统的自然灾害风险扩展至种子质量风险等。

九是创新农产品期货期权产品,降低农业价格风险。目前已上市23个农产品期货品种和2个农产品期权品种,覆盖粮、棉、糖、林木、禽蛋、鲜果等主要农产品领域。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目前已包括天然橡胶、玉米、大豆、棉花、白糖等5个品种,试点项目达到79个,试点区域包括黑龙江、新疆、云南等多个省(区、市)、覆盖近40个贫困县,各期货交易所支持资金总额达到1.23亿元。

运用科技手段,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一是运用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银行服务渠道。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型信息技术与银行业务加速融合,数字化服务渠道迅速发展。截至年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账户数已达32.8亿户,主要电子交易笔数替代率平均达到79.6%,其中,手机银行交易笔数占主要电子交易笔数的31.8%。同时,人民银行以落实账户实名制为核心,施行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改革,允许个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Ⅱ、Ⅲ类户,提升了账户服务的便捷性和客户的开户体验。

二是商业银行依托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线上信贷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专注线上的民营银行,如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依托股东数据资源、技术能力支持,创新大数据模型风控模式,精耕个人小额消费贷款、电商贷款等细分领域;二是通过小微金融部、网络金融部、直销银行等内设部门开展业务,依托自身和外部数据开发线上信贷产品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建设银行通过先期白名单主动授信,探索全流程线上融资模式“小微快贷”,年新增客户超过14万,当年放款亿元;三是直销银行子公司试点,目前成立的百信银行,融合股东的技术能力和金融资源,提供个人消费金融、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服务。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保险发展。原保监会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本思路,制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经营规则。年共有家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其中财产险公司70家,人身险公司61家,共实现保费收入.29亿元。全年互联网保险签单.91亿件,较上年增长.60%。

四是有序发展网络支付。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电子支付手段,逐步构筑电子支付渠道与固定网点相互补充的业务渠道体系。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8亿笔、金额.2万亿元,其中,网上支付业务.78亿笔、金额.09万亿元,移动支付业务.52亿笔、金额.93万亿元。此外,还大力推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创新和市场应用,鼓励网络支付机构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年,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生网络支付业务.47亿笔、金额.2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4.95%和44.32%。

强化激励约束,完善普惠金融政策措施。一是完善货币信贷政策。年对单户授信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以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助学等普惠金融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强化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投放的正向激励。继续落实并完善对各类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对资金投向、利率的传导功能。创设扶贫再贷款,专门用于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对于信贷支持普惠领域力度较强的金融机构,通过合理调整宏观审慎评估(MPA)政策参数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好激励约束作用。

二是健全银行业差异化监管机制。在前期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增速、户数等监管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原银监会年重点针对单户授信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提出“两增两控”的新目标,针对单户授信万元以下(含)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和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等提出增速等新目标。建立差别化的监管指标体系,小微企业贷款适用优惠的资本监管要求,将开展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普惠金融服务情况纳入银行业监管评价体系,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三农”等贷款不良容忍度。支持银行发行小微、“三农”专项金融债,拓宽资金来源,目前已累计批复69家商业银行合计0亿元的专项金融债发行申请。稳步推进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和收益权转让等业务试点。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鼓励试点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鼓励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合规开展小微企业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

三是优化保险监管支持政策。创设农业保险扶持政策,原保监会通过加强窗口指导、适当降低业务资质要求等方式,引导保险机构到贫困地区开办农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配合各地开展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为外出务工农民开辟异地理赔绿色通道,为驻村干部和扶贫挂职干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提供保险保障。积极支持教育脱贫,开展针对贫困家庭大中学生的助学贷款保证保险。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鼓励保险资金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倾斜。

四是发挥财税政策支持作用。陆续出台多项针对小微企业、“三农”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减征所得税,对小微企业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提高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税前扣除标准,允许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税前扣除,降低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涉农涉小业务经营成本。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呆账核销自主权,适度放宽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条件。整合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近五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专项资金约亿元,对26个省(区、市)约亿元的涉农贷款增量给予奖励,支持了超过家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西部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同时,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对保险公司种植业、养殖业保费收入实行所得税优惠,对农业保险实行保费补贴,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一是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人民银行、原银监会鼓励指导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服务。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截至年末,全国在农村地区共设置助农取款服务点91.39万个。-年,农村在用银行卡由15.1亿张增加至28.81亿张;农村ATM机由20.46万台增加至37.74万台,万人拥有量由2.36台增加至3.89台;农村POS机由.38万台增加至.49万台,万人拥有量由51.28台增加至73.29台。

二是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加快建立多层级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截至年末,建立信用档案的小微企业万户,农户1.73亿户。人民银行持续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接入数据库,目前已收录9.6亿自然人和.3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加快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与44个部委和所有省(区、市)互联互通,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总量突破亿条,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强化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三是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原银监会联动国家税务总局开展“银税互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创新贷款产品,支持小微企业“以税促信、以信申贷”,截至年末,“银税互动”贷款余额.52亿元、贷款户数9.10万户,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7亿元、贷款户数8.88万户,分别占比77.81%和97.60%。原银监会还联动原工商总局建立“银商合作”机制,探索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小微企业名录库数据资源,支持银行在线查询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提高获客、授信和风险管理效率。

四是建立健全普惠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年人民银行建立了中国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包含使用情况、可得性、质量3个维度共21类51项指标,年、年组织完成了两次全国及各地普惠金融问卷调查及指标体系填报和分析。年原银监会优化普惠金融贷款领域统计体系,按照“小额分散、聚焦重点”原则,建立了针对小微企业(含涉农小微企业)、农户、贫困人口、“双创”主体、校园学生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等6类普惠金融重点服务的贷款统计指标体系,于年起执行,作为下一步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支持情况监测考核的依据,及普惠金融事业部核算和政策支持的基础口径。人民银行开发了“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研究制定金融精准扶贫专项统计制度。

五是完善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年人民银行建立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为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租赁、存货/仓单质押、保证金质押等业务提供登记和查询服务。截至年末,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累计注册登记和查询用户近26万户,累计发生登记万笔,查询7万余笔。28.2万家中小微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获得融资。

六是建立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年人民银行建立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为全国性电子化信息服务平台,致力于打造线上应收账款融资全流程服务体系。截至年末,融资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超过14万家,累计促成融资超过11万笔,融资金额超过6.46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注册6.4万家,累计融资金额2.33万亿元,累计融资笔数5.1万笔,其中单笔融资万元以下的2.77万笔,占小微企业融资笔数的54%。

七是积极推进保险基础机制建设。完善农业保险产品管理制度。开发农业保险产品电子化报备和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险产品信息披露和创新型产品专家评审机制,鼓励创新型农业保险发展,提高产品备案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农业保险的信息化水平。

八是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年,原农业部开发建设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建立了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三个用户维度,涵盖直报、记账、补贴、贷款等服务功能的系统框架,对接多类新型经营主体数据资源,向金融服务机构精选推送优质规范新型经营主体有效需求,邮储银行、人保财险等在内的63家机构入驻提供服务。

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人民银行于每年3月、6月、9月开展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利用咨询电话、广播电视等方式宣传金融知识。原银监会每年9月组织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近年特别针对校园贷、培训贷问题频发状况,针对大学生开展宣传活动,高校覆盖率达95%,高校新生覆盖率为79%。原保监会持续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7月8日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等时点开展消费者教育活动,创新开通保险消费者教育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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