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 年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省直37个部门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条件表述的“高校毕业生(含-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年、、年3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招聘信息于年8月17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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