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办税缴费注意事项的服务指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了深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税费服务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1,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点击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首页面右上角的“帮助”按钮,即可查阅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