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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晚22点11分,因公职人员无理暴力阻挠正常采访、群殴记者、强行抢夺手机并刷机、事后发声态度强硬、县委书记宣称要公事公办的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再度发声,这一次看起来阵仗更大,新乡市政法委副书记王拥军接受了人民日报的专访,并提供了包括警方笔录在内的硬核信息。

乍一看,特唬人,所以很多普通读者认为舆论反转了。

但是,并没有。

这篇“专访”确实能唬外行,但蒙不了内行,接下来,我们来认真剖析一下这篇“专访”里藏了原阳县多少不可告人的小心思。

看原阳演了这么多天,有一点我必须承认,在此次打记者舆情的应对中,原阳的各种不要脸行径中也饱藏智慧,深谙带节奏之大法,至少它营造出了一个公正处理、有理有据的政府形象,成功把水搅浑,进而完成对舆论的引导。

人民日报客户端河南频道年11月上线,由人民日报社河南分社负责运营,“专访”的标题说自己是接受了人民日报的专访,但署名很耐人寻味。

第一作者马跃峰,职务为人民日报社河南分社采编中心主任,可见稿件级别还是比较高的,但是第二、三、四作者都不是人民日报河南分社的,而是人民网河南频道的。

河南频道和河南分社并不是一回事,人民网河南频道的正规名称叫——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是一个经营机构,企业信息如下: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登记机关为: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组织展览展示及文化交流活动、会议服务;公关策划及咨询;翻译服务;物流服务;文娱演出票务代理。

该稿件第二作者郭健,系人民网河南频道副总经理,兼任战略合作部主任。从职务上看,这是个主管经营业务的人,媒体里经营和采编一向要求分开,经营负责人直接参与写稿的情况并不多见,可不可以请原阳县和郭总出来解释一下这个署名。

第三作者时岩,职务是河南频道无线事业部组长,隶属于新媒体发展部。

河南频道有自己的采编中心,但时岩不属于采编中心。根据我的经验,事业部多半也和经营有关。

第四作者慎志远倒是河南频道采编中心的,他是视频组的组长。

一篇稿件4个署名,2个人来自非采编部门,1人确定为经营领域人员,原阳县的这篇专访到底是个什么路数?

所以我才会在标题中有此一问,这篇“专访”花钱了没?

要知道,人民网河南分公司是经营单位,人家是要挣钱吃饭的。

根据我的从业经验,当然不排除这篇“专访”是正规无偿新闻采访,但这也很有可能是篇软文,也就是付费广告,只是写得很像新闻稿,花钱的人可以随意添加自己的意见,俗称“洗地稿”。

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这篇稿子的出现不是基于钱,而是基于交换,毕竟作为一个需要盈利的地方频道,和一个县借此搞好关系,可以为以后的经营、广告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预告:署名记者里还有彩蛋,后面说~

我对于这篇“专访”一直给专访二字加引号,引号在新闻语言中可以代表很多含义,可表突出,也可表质疑,我这里就是表示质疑,这和原阳县专访标题里“被殴打”的引号用法是一样的。

整篇“专访”中,隐晦的立场表达非常多,记者被殴打是事实,却还要加引号,表达的是至今拒绝承认殴打记者的立场,因为手机已经刷了,证明他们的工作人员打人的证据已经消灭了,王拥军副书记始终在表达是双方情绪都失控了,而且还特意指出,是红星新闻的记者王某强挑衅了阻拦他们的工作人员,才导致现场工作人员情绪失控,在表述这一过程时,还特意提到王某强记者手里夹着烟,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污名化手段,使读者自然而然地认为王某强如社会青年、流氓混混般,态度嚣张,令人难以同情。

后面又提到,王某强接受警方问询时,说不清胳膊上的红印是怎么造成的,拒绝做法医鉴定,拒绝对损毁物品进行物价鉴定,先是说感觉有人捶自己后背,后面又表示“不确定”。

拒绝鉴定和对警方的表述含糊很容易让人产生记者做贼心虚不敢去做鉴定以及对被打过程有编造成分所以笔录前后不一的情形。

这些内容的披露对王某强很不利,但更重要的是,这些内容是否真实,我不知道马主任采写过程中是否进行过相关信息的核实,这也是我怀疑这篇稿件出身的原因,它是否足够客观公正,还是只是充当了一方的威猛先生。

我有王记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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