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性网站备案及加贴电子链接标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交易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公开,促进网络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性网站是指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通过网络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具有独立域名的网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性网站备案及加贴电子链接标识,是指河南省行政区划内的经营性网站在自愿前提下,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备案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接受其备案后,发给其电子链接标识,加贴在其网站首页面醒目位置。点击此电子链接标识,可链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网络诚信交易服务网站(以下简称“诚交网”,网址为哪家白癜风医院最好白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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