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白癜风要如何治疗 http://m.39.net/baidianfeng/a_4293352.html 刚察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县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发挥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周期短、效率高的优势,提升采购执行效率,依据《海北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州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北财[]号),决定对我县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 (一)县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调整为: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万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需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计划后,方可开展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法调整的范围,采购人不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县级货物、服务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调整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包括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依法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非招标采购方式。 (三)县级自行采购数额标准调整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年度单项或者批量预算金额不足5万的货物(其中办公设备及家具采购人自行采购时配备标准严格按照海北州州级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标准执行)和服务类项目、不足30万的工程项目,采购人可自行采购。 二、有关要求 (一)依法规范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应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青政办[]97号)、《海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北州州级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标准的通知》(北财[]69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结合采购内容和项目特点,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式。不得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的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不得故意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为了自行采购而将项目化整为零。 (二)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管理。采购人应及早排查、统计下年(季)度政府采购需求,科学、全面、规范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依据政府采购预算、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尽早备案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开展采购。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再次提高本地区的政府采购限额,公开招标数额等标准,不断减少审批审核事项,简化优化审批审核流程,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刚察县财政局 年7月6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nanshengzx.com/hnxw/134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