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邢威

简要案情

年审结张福炬案件。本案被告人张福炬捕前为沈阳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他因公涉讼并经法院执行,追回国有资产一千三百余万元。败诉的个体老板挟嫌诬告张福炬至中共沈阳市纪委。市纪委就此向时任中共沈阳市委书记的张国光(已判刑)作了汇报,张国光书记因而指令抓捕张福炬。沈阳市检察院遂立案侦查,对张福炬拘留、逮捕,并以受贿、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沈阳市中级法院受理后,由邢威法官本案。经审理,查出了诬告和伪证的情节,本案证据不能证明指控的事实。因而,邢法官顶着市政法委勒令“不得判张福炬无罪,可判缓刑或者定罪免刑”的压力,毅然拿出无罪意见。合议庭和庭、院领导及审判委员会均给予坚定的支持。沈阳中级法院一审遂宣告张福炬无罪。接任张国光(此时已任省长)为市委书记的徐文才闻讯后,特作批示“还历史本来面目”。中共沈阳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徐文才、慕绥新、马向东等人决定,由市政法委、市纪委联袂组成旨在翻张案的“中共沈阳市委调查组”。随之,沈阳中级法院先在“市委调查组”的指令下,后在市政法委的指令下,两次违反诉讼程序再审张福炬案件,对张福炬定罪处刑。辽宁省高级法院经两次请示最高法院先后裁定,撤消了沈阳中级法院前后两个违法的再审判决。故张案的一审无罪判决,依然发生着法律效力。“市委调查组”成立后,邢法官于年4月被采取“双规”措施审查76天。其间,“市委调查组”数次催促沈阳市检察院以徇私枉法罪逮捕我,只因“证实”我办案时接受吃请的证人王希武(张福炬的连襟)被“市委调查组”弄疯,邢才侥幸逃过一劫。“市委调查组”转而责令沈阳中级法院,给予邢法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基于不使逼疯王希武之事泄露的考虑,市纪委又指令沈阳中级法院监察室,对邢的处分决定悬而不下,审查12年仍不罢休。从那时起,沈阳中级法院受命停止邢的工作,撤掉办公室,扣减工资,剥夺福利待遇,不配发工作证和进入单位的门卡,列为编外人员,摒之院外“待处理”。

邢法官在给王力成老先生的一份求助信中无奈的说:在一个法治社会,侦查---不能永无休止;审判——我可以辩解;对我不公——我可以喊冤叫屈,对我实施法定程序以外的监察----没有说理的地方。我成了一个被软禁的佘祥林。

二、吉林四平市伊通法院副院长郭学宏

年生人,大学文化,民主人士,三级高级法官,从事法院工作25年。

简要案情

年10月26日,长春商人马东昌与浙江商人邱冬华签订了一份采石场承包经营协议书,约定马将自己拥有的伊通县景台镇财源采石场承包给邱,承包期限两年,每年承包费万元,按月支付。由于邱冬华未按协议支付承包费,双方发生纠纷。被告邱冬华在立案后提出查封财产超标异议,请求以信誉担保和实物担保,请求解封财产被伊通法院拒绝,主管院长为郭学宏。

为此,邱冬华将此事反映到吉林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该办公室主任由该省纪委副书记兼任,属省纪委下属部门。

年6月3日,四平市纪委召开省市8家新闻媒体参加的涉软案件新闻发布会。郭学宏经手办理的这起经济纠纷案件被作为典型涉软案件进行通报。伊通法院院长姜守臣因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建议免职,分管副院长郭学宏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马安法庭庭长张志信因负有直接责任,被建议撤职。年7月,郭学宏正式被撤职。

院长姜守臣被平调到市中院工作,马安法庭庭长被另外安排工作,他们二人当了缩头乌龟,心甘情愿地接受了处分处理,从此忍气吞声了。而郭学宏是一个铁血男子,他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恶气。之后他便踏上了上访的艰难旅程,数次进京告御状,绝望中的他曾相信了一个不法之徒称认识某某国家领导的秘书,能够帮助郭法官伸冤的谎言,遂提出要用金钱铺路。只知道判案,而不谙世事的郭法官轻易上当,先期支付骗子五万元,答应事成后再支付十五万元。其结果当然是石沉大海渺无音讯。

之后,当局借口郭法官携带申诉材料长时间滞留美国大使馆,企图与境外势力相勾结或叛国投敌,而将其遣送回原籍,四平市当局又对郭处以劳教一年的行政处罚。可喜的是由于迫于社会各界的压力和呼吁,最终四平市有关部门撤销了对郭的劳教决定。郭现在有班不能上。只能在家“休假式疗养”。郭学宏法官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说:如果这个事不解决,法院、法官以后就再也不能办案了。

三、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魏英杰

年生人。大学文化程度,党员。从事法院工作20年。 

 简要案情

年10月因调解处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冻结了被告人房产及工资。之后发现该案为翁婿之间为了帮助女婿规避其它案件免受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合谋制造的假案,随之该调解案被依法再审撤销,未造成严重影响。但检方以民事枉法裁判罪对魏提起公诉。法院遂判魏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后来魏英杰依法履行了上诉申诉权利,但最终均被二审和高级法院维持原判。

在接受有关媒体记者采访时魏英杰相当无助的说:我现在就是想请全国人们都来当法官,评判一下,看看究竟是我错了,还是山东省三级司法机关错了?

四、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德山

(原河南平舆县法院院长刘德山春节期间慰问基层困难群众)

大学文化。从事法院30年。

简要案情

一位被减刑的犯人白玉岗出狱5年后,被指控为黑社会组织头目,上级“高度重视”,领导批示查保护伞,于是当年的减刑也列入复查。检方介入,当年办理该案件的刘德山被逮捕调查19个月,受尽煎熬。起诉指控,时任刑庭法官刘德山违反了河南省政法系统的一份内部文件——豫高法[]号中“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的规定,属于玩忽职守。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法官无罪,但判决书还是留了个“尾巴”——认为他虽不构成犯罪,但“有所疏忽”且存在“滥用职权”。

《南方周末》资深记者刘长先生首次采访报道了刘德山院长被冤案件,采访中刘德山院长深有感触地说:30年坐堂审案,不如19个月“震撼教育”

五、浙江义乌法院法官金林响

(正在办案中的金林响法官)年生人,大学文化。党员,初级一级法官,从事法院工作18年。

简要案情

双方当事人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少缴国家税收,将一处之前评估价值万元的房产,又私下串通签订万元的虚假合同,起诉法院欲求得到判决或调解书后到房地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金法官接受案件后,主持开庭,庭审中双方对起诉的事实证据均无异议,金随之制作下发判决,经过庭长审核签发,判决确认原被告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之后,双方持判决到当地房地产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地产部门在征税时发现评估价值高于双方签订的合同价值,遂按评估价值征了税。在之后的日子里,被告方反悔,到处上访缠诉,要求收回被出卖的房屋。义乌当局以维稳和谐为由,指责法院在该案件的处理上存在问题,金法官首当其冲在劫难逃。他遂被检方刑拘,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提起公诉,年11月被浦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上诉后被二审无情地维持原判。他的案件由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著名死磕派律师斯伟江、吴鹏彬仗义执言,无偿辩护。同时也得到有关媒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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