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治手足癣医院 https://m-mip.39.net/news/mipso_8598844.html 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唯有更有操守,新闻从业者也不会倾覆,新闻业才不会颤颤巍巍。 日前在新闻界,21世纪网主编和相关管理、采编、经营人员及两家公关公司负责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以舆论监督为幌子、通过有偿新闻非法获取巨额利益,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消息,持续发酵。日前新华社记者深入专案组,采访部分犯罪嫌疑人及办案民警。所披露的案情触目惊心,更发人深省。 专案组查明,21世纪网通过公关公司招揽介绍和业内新闻记者物色筛选等方式,寻找具有“上市”“拟上市”“重组”“转型”等题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作为“目标”对象。对于愿意“合作”的企业,在收取高额费用后,通过夸大正面事实或掩盖负面问题进行“正面报道”;对不与之合作的企业,在21世纪网等平台发布负面报道,以此要挟企业投放广告或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和个人从中获取高额广告费或好处费。 犯罪嫌疑人、21世纪网记者王卓铭说,用负面报道敲诈企业是行业内的潜规则。“这也是集体行为,公司上下都这么干。” 确实,类似手法在业界已是不少无良媒体、无良记者玩得娴熟的潜规则,亦即新闻敲诈、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而这正是这起案件之所以早已超越杯子中的风暴,在业界内外引起广泛深思,让人痛心疾首之处! 媒体有“社会公器”之谓,如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当寻租主体又当打手,既沦为见利忘义的商人又为了牟利无所不用其极,其公信力就必然丧失殆尽,类似教训不胜枚举。21世纪网相关人员不是最先在刀刃上舞蹈者。 其实,多年来,相关部门一直对新闻敲诈、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深恶痛绝,并零容忍。 比如,年3月,新闻出版总署表示,基层单位和群众如发现媒体记者从事“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以及利用新闻报道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举报。 年5月,新闻出版总署等3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就是严肃查处“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新闻违法活动。就在两个多月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打击力度。 如果21世纪网主编和相关管理、采编、经营人员有起码的新闻敏感和法律敬畏,也许就该收手,而不是继续铤而走险,在歪路上越走越远,直至案发。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通报明确要求各新闻媒体“把好经营活动关,禁止记者站和采编人员开办广告、发行、公关等各类公司,禁止记者站和记者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禁止向记者站和采编人员下达广告及发行等经营任务。” 无数事实一再证明,只要记者搞经营,就一定不干净;只要媒体与公关公司有染,就一定存在灰色交易;只要不切断媒体、记者的寻租冲动,相关企业就一定遭殃,沦为砧上鱼肉,若反抗会被报复,倘若忍气吞声又必须破财。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依法刑拘的案例,并未走远;他所谓的“要以我为戒”的痛悔,似在耳边;而中国记协、全国三教办的提醒——“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采编人员应当充分认识新闻敲诈等行为的严重危害,深刻吸取教训”,更值得每个媒体从业者警思,可为何总有一些人铤而走险? 如果想发横财,就不要做记者;如果真正呵护媒体公信力,就不要蝇营狗苟。正所谓记者“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是非屈直,笔下有毁誉忠奸”,没有节操意识和守不住法律底线,就难免出事。 监督是媒体的职责,但很显然一些媒体人误读或故意滥用了监督。他们把敲诈当成监督,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他们把监督当成敛财手段,让被敲诈对象服从花钱买平安的逻辑。正是这些不良媒体、不良媒体人的大行其道,使整个媒体生态雪上加霜,媒体公信力薄若蝉翼。 业外人士追问,谁来监督监督者?业内人士痛思“媒体脏不脏,记者坏不坏?”“再好的汽车都要有刹车”,网媒空前发达,基于种种乱象,就需要设置良好的刹车功能,体现在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 任何有底线的从业者都不会容忍害群之马存在,在重塑行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同时,只会更加审慎和自我严格要求。而法律更不会容忍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任何试图游走在新闻敲诈、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边缘的行为,都是玩火之举,难逃法律制裁。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唯有更有操守,新闻从业者也不会倾覆,新闻业才不会颤颤巍巍。 (来源:上海观察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编辑:张驰编辑邮箱:shguancha sina.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nanshengzx.com/hnly/1433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