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为完善、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相关功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定于年7月30日18:00至7月31日8:00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在此期间,部分网上涉税业务暂停,影响范围为:增值税发票上传、增值税发票网上领购、成品油库存下载、自助办税终端(增值税业务)。请您根据自身需要,提前做好相应安排,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将努力缩短停机时间。同时,对您长期以来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年7月30日 在此提醒大家,8月份全省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项税(费)的申报缴纳期限为8月15日,请大家在此之前办理相关涉税(费)事宜!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nanshengzx.com/hnlt/12510.html |